爆破器材保管員崗位職責
1、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,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。
2、負責炸藥、雷管的驗收、保管、發放及統計工作,建立收、發臺賬、做好完整的記錄。
3、不得將炸藥、雷管發放給無爆破員作業證的人員,不得私拿、私用、私藏、贈送、轉讓、轉賣、轉借爆炸物品。
4、對配送到現場的炸藥、雷管應及時登記。
5、爆破作業完成后,及時、完整的將領取、發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資料交到公司,保存二年以上。
爆破員崗位職責
1、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,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。
2、保管和使用所領取的爆破器材,不遺失或轉交他人,不擅自銷毀和挪作他用。
3、嚴格遵守《爆破安全規程》和安全操作細則。
4、爆破后檢查工作面,發現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和處理。
5、爆破結束后,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爆破器材庫。
爆破安全員崗位職責
1、負責本單位的爆破器材購買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。
2、督促爆破員、保管員按照《爆破安全規程》的要求進行作業。
3、有權制止無爆破員安全作業證的人員進行爆破工作。
4、檢查爆破器材的現場安全使用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時退庫情況。
5、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。
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崗位職責
1、嚴格遵守《爆破安全規程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完成爆破施工作業。
2、負責監管爆炸物品保管員的現場管理、爆破員的現場施工,分配好安全員的監管工作。
3、嚴格按照爆破設計和施工組織方案組織施工,對施工質量負責。
4、負責爆破工程的設計和總結,指導施工,檢查質量。
5、負責制定盲炮處理的技術措施,并指導實施。
6、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。